賓客入住不得攜帶寵物。
賓客辦理入住手續均出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。
入住請攜帶信用卡或現金支付押金和額外消費。
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請您不要在客房內煮食和臥床吸煙,以及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。
您的訪客請在23點之前離開,若需留宿,請拿有效證件到總臺辦理入住手續。
酒店退房時間為下午13:00點,超過13點后收取每小時20元延時房費,超過16點后收取半天房費,18點后收取全天房費;如需續住請在13點前通知總臺并在18點前辦理續住手續(補交押金)。
賓客或其親友如有損壞酒店任何物品,酒店有權要求賠償或重新購置。